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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7-2 18:12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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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法院已受理
针对该网站於本月一十二日发表“不道歉不赔偿”、“信息来自匿名,信息源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及相关案例法的保护”等言论,子怡美国律师表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及相关案例法,根本不包含该网站所表述的相关含义。据知,诉状寄出后,法院已经受理,若该网站二十一天内未进行回应,法院将强行开庭。
记者致电子怡香港代表律师行Haldanes发言人吕君博律师,他强调:“子怡从不认识亦没有见过爆料中称的政客,私底下亦没有接触过对方!”因为感到被诬陷,所以决定追究到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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